公开竞价函
因[POWERCHINA-0113- 250157 ]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项目及中国电建市政集团水环境公司顺德区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需要,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7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500 | 根据项目需求分配进场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m³ | 2,7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Z4.5 | m³ | 2,0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8,000 | |
6 | 合计 | 2420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2轮报价方式,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车、售后服务、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泵送费。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入围通知书发出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项目和顺德区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指定地点(东北大街东)和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碧桂花城)。如指定地点改变,响应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质量标准或要求:
响应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相应人必须响应本章节规定的技术要求。
4.1质量标准
4.1.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要求;
4.1.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的要求;
4.1.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4.1.4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4.1.5混凝土泵送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要求。
4.2原材料要求
4.2.1水泥
水泥应采用泌水少、水化热低的硅酸盐类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为42.5 MPa,不得低于32.5MPa。
2.2细骨料
细骨料应采用中粗砂,其含泥量≤2.0%,细度模数为2.6~3.2;泥块含量≤0.5%,氯离子含量≤0.02%,SO3含量≤0.5%;货源的碱骨料反应试验合格;不得使用海砂。
4.2.3粗骨料
采用的粗骨料级配必须良好,应为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宜超过40mm,不得使用单粒级石子;含泥量≤0.5%,泥块含量≤0.2%,压碎指标不大于10%,针片状颗粒含量≤5%,SO3含量≤0.5%;货源的碱骨料反应试验合格。
4.2.4矿物掺料
优先使用优质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矿物掺料中应不含放射性物质、可溶性(包括可升华而释放的)有毒物质或对混凝土性质有害的物质,并应有相应的检验证明;掺料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其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2.5外加剂
外加剂应采用混凝土防水密实剂。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重量的0.02%;高效减水剂的减水率不低于18%,且硫酸钠含量不大于减水剂干重的15%;外加剂的收缩率比不应大于100%;在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密实剂用量。
4.2.6拌和用水
一般应采用生活用水,如使用地下水,应按规定的项目(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离子含量和SO3含量等)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合格后方能使用;氯离子含量≤200mg/L;不得使用海水拌制混凝土。
4.3配合比要求
4.3.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 MPa;
4.3.2防水混凝土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MPa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 kg/m3,掺有活性掺和料时,不得少于280 kg/m3,水胶比不得大于0.45;
4.3.3抗压强度试验时,除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外,其强度值不得超过设计强度值的60%。
4.4资料要求
4.4.1供货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混凝土配料通知单;
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单;
混凝土试件极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抗渗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时)。
4.4.2以上资料中预拌普通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必须在32天内提供齐全,有抗渗要求的在65天内提供齐全。
5、质保期:12个月(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6.1供应商必须是项目业主限定的材料设备品牌库内供应商:
佛山市顺德区路桥养护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广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新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兆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翔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润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新港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复特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建中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和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政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佛山市建通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恒耀混凝土有限公司。
6.2搅拌站距工地施工任务分布中心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星五金厂(东北大街东)和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碧桂花城)应同时满足最大运距不得超过25公里(响应文件中须附搅拌站至工地中心点的“百度”路线截图该项目自挂网之日起,凡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与项目现场人员双方确认运距,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竞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地点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星五金厂(东北大街东)
地点二: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碧桂花城
6.3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
6.4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7、响应担保
7.1形式:采用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
7.2金额:人民币150000元整;
7.3.1采用响应保证金的: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响应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响应保证金(在备注中注明:顺德二期混凝土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响应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7.3.2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前将保函原件邮寄到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1708室,收件人:刘青鹅,18905342384;
7.3.3响应人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至开标时间银行保函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7.4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5日内,向响应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5.1响应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7.5.2响应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评审确定原则:
8.1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8.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8.3质量和服务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根据最终报价,推荐1-3名入围供应商。
8.4响应人响应时需提交的文件清单:
8.4.1资质文件(运距截图等);
8.4.2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8.4.3商品混凝土报价单;
8.4.4特殊要求混凝土结算单价构成报价表;
8.4.5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9、支付方式:
9.1材料款:材料款:先到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乙方于办理结算后第次月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处办理本期结算款80%的付款手续,甲方于30日内支付至乙方;甲方结算完成后第六个月再支付乙方本期结算款的17%;暂扣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例:3月份进行供货,4月进行结算,5月支付80%,6月支付17%。),质保期满30日内由甲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2支付方式包含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乙方贴息),入围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提供符合支付方式要求的银行账户信息。
10、履约担保
10.1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10.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0.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
10.4履约保证金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退还。
10.5在入围通知书发出5日内,响应人应按竞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0.6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围,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报价有效期:60天
12、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2号
采购机构: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2号
邮编:300392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话:13283873503
电子邮箱:1106983444@qq.com
联 系 人:张岩
电话:17863969326
电子邮件:1913687763@qq.com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13283873503
电子邮箱:1106983444@qq.com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5年 6 月 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