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大春三新集成技术示范肥料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大春三新集成技术示范肥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BZB-2025-CX021;
3.采购内容: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大春三新集成技术示范复合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等肥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预算金额:人民币(略)(略)(略)万元整((略).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略)(略)(略)万元整((略).00元);
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天供货结束,并提供肥料交接相关材料;
7.供货地点:元谋县老城乡、牟定县共和镇、 (略) 金山镇和彩云镇、 (略) 镇;
8.质量标准:复合肥料符合GB/T (略)-2020执行标准,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符合NY/T 1107-2020执行标准;肥料符合GB (略)-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和近三年同类项目的完成情况)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5个月的不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肥料生产或肥料销售的资质和固定营业场所,同时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和包装图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0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略)/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6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5年5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