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预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已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预招标,欢迎具有实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投标。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单位批准且满足开工条件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地区荒漠化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分成两个子项目:和田民丰 10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民丰县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生物治沙及工程固沙项目)。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生物治沙和光伏治沙,具体如下:
(1)生物治沙部分实施内容:种植防风林带、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平施工。生物治沙区域外围建设宽度约90m的工程防沙带,工程防沙内侧设置防风林带,林带宽度约60m,以胡杨、新疆杨、沙枣等乔木为主。防风林带内侧设置田字格,以种植灌木和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林间设置养护道路,林间道路两侧种植灌木梭梭和乔木胡杨、沙枣。田字格内计划种植苜蓿草、梭梭套种沙漠肉苁蓉等。
(2)光伏治沙部分实施内容: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1299.65888MWp,共2096224块620Wp组件,交流侧容量1000MW。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68.7156公顷(含升压站、储能站、主进场道路,约25043.73亩,其中租赁面积为24953.87亩,永久占地89.86亩)。
注:上述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最终以经批复(或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确定为准。
2.4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额29.7亿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全部咨询工作结束。
2.7招标范围:1)工程量清单编制;2)派驻人员前往设计单位对接图纸问题;3)配合委托人对施工成本进行分析;4)配合审计部门审计。
2.7.1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
(1)工程量清单编制:
①依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
②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所需要的全部工程量计算底稿;
③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2)派驻人员前往设计单位对接图纸问题。
(3)配合委托人对施工成本进行分析:
①测算施工成本价,对应下浮控制价进行招标;
②协助业主对部分甲供材进行询价;
(4)配合审计部门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造价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2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截图)。
3.5本次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5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5日,采用电汇方式邮购招标文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发票开票信息表(附件1、附件2,填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汇款凭证(汇款账户:户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银行帐号:30205988005806,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标书款”字样)、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扫描件(邮件主题备注为:XX公司购买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bgsbfsyb@163.com,联系人:岑 工),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1)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单中的包件号为准。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500元,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
5.3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东五层会议室。并面交招标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兰帕北路4号2层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
联 系 人: | 于先生 | 联 系 人: | 岑先生 |
电话: | 15159665777 | 电话: | 18513660123 |
网址: | / | 网址: | / |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
项目编号:ZTGJ-BF-2025-FW009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包件号 | |||
联 系 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
备注 |
附件2:
增值税电子发票申请表
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章)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及账号 | |
发票获取方式 | 我单位申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标书费发票 收件人 邮箱(与购买申请表一致) 联系电话。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