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规告〔2025〕1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25-12号地块(灵璧县山水小区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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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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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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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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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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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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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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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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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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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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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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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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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山水小区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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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河路南侧、文豪路西侧、古汴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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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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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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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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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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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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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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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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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 2025-12号地块(灵璧县山水小区北侧地块)申请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不接受自然人竞买申请,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12号地块(灵璧县山水小区北侧地块)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出让成交地价款。
2.根据2025-12号地块(灵璧县山水小区北侧地块)拆迁安置实际需求,该地块需住宅安置房面积约14765平方米(约160套)、一层商业安置房面积约1198平方米,由竞得人提供。竞得人竞得后,由灵璧县住建局负责与竞得人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所需安置房回购价按其成本价(成交价楼面地价与安置房建安成本之和,具体以实际审计结算价为准)回购,确保满足拆迁安置需求。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30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2月3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5时。
六、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张先生: 17305579139 汤女士:17305579255
孙先生:18096462727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帐号:1887113131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340501727208000003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灵城支行
帐号:122202010400033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1312050029300152979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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