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度潼关县补充耕地指标核定(第一批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潼关县自然资源局2楼21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潼关县-2026-00158
项目名称:2026年度潼关县补充耕地指标核定(第一批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80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度潼关县补充耕地指标核定(第一批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80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9,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土地管理服务 | 2026年度潼关县补充耕地指标核定(第一批次)项目 | 900(亩) | 详见采购文件 | 279,80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潼关县补充耕地指标核定(第一批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潼关县补充耕地指标核定(第一批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明材料)。(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近六个月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7)项目负责人要求:需满足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 (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9)供应商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5日 至 2026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潼关县自然资源局2楼218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潼关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2.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9)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潼关县金城大道
联系方式:0913-382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潼关县金城大道
联系方式:0913-3829110、18992339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娜
电话:0913-3829110、18992339630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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