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JC-2025-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第二次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然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加查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加查县国有建设用地进行线上挂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加查县惹米产业园区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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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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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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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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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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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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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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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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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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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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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查县惹米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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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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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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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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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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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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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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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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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要求:
1、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规划确定的主次干路道路红线交叉转折点向两侧延伸,主干道至少控制30米,次干道至少控制20米,支路不设控制范围。
2、建筑后退线控制主干路控制8米、次干路控制5米, 支路控制3米。
3、具体规划要求以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出让文件或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不允许联合申请。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3、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三、开发建设时间
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两个月内投入建设,必须在2年内完成投入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宗地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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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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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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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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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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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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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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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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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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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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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挂牌交易设定有保留底价,只有出价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底价不能成交。
五、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为:ggzy.xizang.gov.cn。
六、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8日10:00至2025年9月28日18:00。
2、挂牌时间:2025年9月29日10:00至2025年10月20日10:00。
3、拍卖公司组织挂牌出让活动。
七、竞买资格确认
1、经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资格预审及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10:00至2025年10月18日10:00到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或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3、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9月8日10:00至2025年10月18日10:00,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竞买人在报名、竞价过程中,因提交材料、填报内容有误等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出价者为竞得人。
2、交付土地时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3、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不按约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5、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范围仅限地表及地上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包含地表以下土地使用权。
6.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需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将本次土地挂牌的全部成交价款足额缴至指定税务部门,并向拍卖公司出具税务部门确认的缴清凭证后,拍卖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买受人指定账户。
7、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届时以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和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加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九、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罗布
联系电话:18089995550
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