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乳制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A1507022025111901001
1.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乳制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乳制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垦建字〔2025〕104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呼伦贝尔市信恒伟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乳制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乳制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展览馆1座,建筑面积523.69平方米;面包房1座(含连廊),建筑面积320.45平方米;门卫1座,建筑面积89.44平方米;改造原有车间为体验中心建筑面积518.78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3674.16平方米,绿化面积3094.20平方米及其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等。
2.4招标范围:
(1)EPC 标段:
1、设计:施工勘察设计及评审、专项勘察设计及评审(包括室内装修设计)、规划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工作内容。
2、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试运行、联合试运转、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内容。
3、设备: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设备安装、试运行、联合试运转、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
(2)监理标段: 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工程量结算、竣工验收等工作;
2.5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EPC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EPC标段1247.19万元(设计:10.28万元;施工:1236.91万元;监理标段17.09万元;
2.7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1)EPC标段:365日历天
(2)监理标段:365日历天;
上述计划总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服务期按签订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
(1)EPC标段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监理标段要求: 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乳制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EPC
|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 ”网站( 呼伦贝尔农垦谢尔塔拉农牧场有限公司乳制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不得同时担任2个以上本项目所在地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本工程的监理需要。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
3.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投标人自行约定;
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资质要求,可组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
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