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区“两网融合”项目(HBHZ-202509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Z-202509QT-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区“两网融合”项目已由黄冈市政府、黄州区政府以黄冈市政府六届第83次常务会议纪要、黄州区政府六届第61次常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黄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州区 建设规模:1、“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物联网数字化平台等相关配套设施;2、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含公厕及环卫设施的管护、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业务)。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黄冈市区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含公厕及环卫设施的管护、生活垃圾收转运处业务),黄冈市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包含“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进行投资、运营、管理,实现再生资源全品类回收,完成覆盖全区的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线上预约、上门回收”)数字化物联网平台。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其中:黄冈市区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服务期3年(服务期3年期满后,经相关部门同意并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考核不合格,黄冈市区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重新启动招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运营、管理期最多18 年(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设合格,交付使用时开始计算,建设期不包含在运营、管理期内)。
| ||||||||||||||||||||||||||||||||||||||||
2.3其他:1、本项目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费用,由招标人按季度考核据实结算支付给中标人;2、中标人需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包含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投资,投入资金根据市场需求实际情况结合运营规划据实投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第1年(建设期)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第2年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视项目运营需求情况而定。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因系统格式问题,应为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期限。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000万元。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年、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及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3)近3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每年2500万元的环卫一体化服务类似业绩或具有年产值不低于2500万元再生资源运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信誉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组成联合体的公司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约定各联合体成员之间权利与义务),联合体之间要达成联合协议;(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事宜;(4)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2%80%98%E9%87%8D%E7%82%B9%E7%9B%91%E7%AE%A1%E5%AF%B9%E8%B1%A1%E2%80%99%EF%BC%88%E6%8F%90%E4%BE%9B%E6%89%BF%E8%AF%BA%E4%B9%A6%EF%BC%8C%E6%A0%BC%E5%BC%8F%E8%87%AA%E6%8B%9F%EF%BC%89%EF%BC%9B2%E3%80%81%E6%8A%95%E6%A0%87%E4%BA%BA%E5%B0%86%E7%AD%BE%E5%AD%97%E7%9B%96%E7%AB%A0%E7%9A%84%E3%80%8A%E6%8A%95%E6%A0%87%E4%BA%BA%E4%BA%8B%E5%89%8D%E4%BF%A1%E7%94%A8%E6%89%BF%E8%AF%BA%E4%B9%A6%E3%80%8B 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3)投标人须执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统一市场主体库上线通知”。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9月05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