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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华东院东方电气若羌100万千万风电项目标段二(341.9MW)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东方市 其他 2026年11月02日
采购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联系电话
0571-********

公告要点

招标公告一、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拟对东方电气若羌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二(314.9MW)EPC总承包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PC-0202-26J6-FS1821)采用公开谈判方式进行采购。二、采购项目情况1. 项目名称:东方电气若羌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二(314.9MW)EPC总承包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2. 项目建设规模:本标段位于升压站西南侧,规划建设47台[链接],总装机容量314.9MW。风电机组通过 35kV 线路接入新建的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配置两台50MVar调相机,以一回220kV线路送至在建的祁曼750kV变电站。3.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东南约200公里,距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约56公里。4.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东方电气若羌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二(314.9MW)EPC总承包项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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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拟对东方电气若羌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二(314.9MW)EPC总承包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PC-0202-26J6-FS1821)采用公开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

东方电气若羌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二(314.9MW)EPC总承包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2. 项目建设规模:

本标段位于升压站西南侧,规划建设47台[链接],总装机容量314.9MW。

风电机组通过 35kV 线路接入新建的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配置两台50MVar调相机,以一回220kV线路送至在建的祁曼750kV变电站。

3. 项目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东南约200公里,距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约56公里。

4.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东方电气若羌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二(314.9MW)EPC总承包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及配套服务,按台班数量计量计价。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设备本体、合格操作人员、设备看护、日常维保、故障抢修及设备进出场等服务,满足现场土石方开挖、基础施工、物料转运和吊装作业等需求。

本次所需机械设备及暂估台班数量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台设备

计划作业量(台班/台)

计划配置数量(台)

计划租赁

总台班数(台班)

1

挖机

550或卡特349

90

3

270

2

装载机

50型

90

2

180

3

25T汽车吊

25T

90

2

180

4

75T汽车吊

75T

90

1

90

5

运输板车

载重量35T以上

90

1

90

注:表中数量为暂估台班数量,实际结算以双方核对确认的现场实际作业台班数量为准。含税台班综合单价包含设备租赁、进出场运输及装卸、看护、维修保养、操作及维保人员工资和食宿、油费(燃油及润滑油)、配件耗材、检验检测、保险、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全部计入清单含税合价及合同总价,不另行计取。

租赁期限:2026年11月20日至2027年02月18日(暂定,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各批次实际投入的设备台数、作业地点及进出场时间,以采购人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设备配置应满足采购文件及现场作业需求。

5. 租赁期限及质量要求:

租赁期限及进出场要求:

1)     租赁期限:2026年11月20日至2027年02月18日(暂定,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各类设备的具体进场时间、批次和作业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应按通知要求组织设备及配套操作、维保人员按期进场,并具备作业条件。

2)     本项目按双方核对确认的实际作业台班数量结算。双方以机械设备具体工作时间确定实际作业台班,均应掌握和记录,并在作业结束后及时核对签认。租赁期限及设备进出场记录用于履约管理,计费数量以经核对签认的实际作业台班数量为准。

3)     采购人可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调整用机安排及实际租赁期限,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配合办理设备进出场及交接手续,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撤场或调离设备。

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至采购人工地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并按通知要求进场安装;设备运输及装卸、进出场地清理均由供应商负责,相关进出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计入台班综合单价。采购人提供足够的进出场通道和设备安拆场地。

质量要求:

1)     供应商提供的挖机、装载机、汽车吊及运输板车,其型号、规格和性能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实际投入设备台数应满足采购人通知及现场作业需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降低设备配置标准或擅自更换设备。

2)     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安全技术要求,性能稳定、运行可靠,制动、液压、电气及安全防护系统完好,各类保险、限位、报警等装置齐全有效。不得提供报废、淘汰、检测不合格或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设备,并应满足项目现场气候及作业环境要求。

3)     供应商应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及相关维修保养记录;依法适用的生产制造许可、检验、登记及车辆证照等资料应齐全、真实、有效。设备进场后应按规定完成资料查验、设备检查及试运行,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负责整改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供应商应配备满足作业需要的合格操作及维保人员,服从采购人现场人员的调度、路线及作业安排。人员应具备相应操作能力并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应持有与所从事作业相适应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作业人员应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超载作业及疲劳驾驶。供应商所派人员的食宿自行负责,费用计入台班综合单价。

5)     汽车吊应根据实际吊装工况核验起重量、工作幅度、支腿支承及安全装置状态,满足吊装作业要求;运输板车的核定载重能力应满足采购清单要求,装载、固定及运输过程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6)     机械设备的看护、维修、保养及其设备和人员作业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做好日常检查、故障抢修及必要的设备更换,保持设备正常可用。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处理;无法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限内恢复使用的,应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替代设备。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时间不计取作业台班,相关维修、更换及进出场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另行计取。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     供应商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过且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破产清算等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状态。

4)     供应商需提供2023~2025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5)     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类似业绩至少1项,且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业绩时间以租赁服务完成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挖掘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运输板车等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供应商须提交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内容应能体现合同双方名称、签订日期、租赁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情况,并提交承租方盖章确认的租赁服务完成证明、履约验收证明或最终结算证明等材料。

(上述材料应能够证明合同项下租赁服务已完成及具体完成时间。合同对应发票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不得单独作为租赁服务已完成的证明。如业绩合同包含其他业务,应能够明确区分机械设备租赁部分,且该部分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6)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可为自有设备或依法租赁取得的设备。自有设备应提供购置合同、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能够证明设备所有权的材料;租赁设备应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并提供出租方同意将设备转租用于本项目的合同条款或书面授权文件。供应商应确保在本项目实际租赁期限内,持续享有设备的合法使用权及向采购人提供租赁服务的权利。上游租赁合同及转租授权的有效期限应覆盖本项目实际租赁期限,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够对应拟投入本项目的具体设备。因设备权属、上游租赁期限或转租授权问题影响本项目正常使用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7)     供应商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依法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其他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证明。

8)     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及能够取得的相关查询资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再分包。

五、踏勘

本项目不作强制现场踏勘要求,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六、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于2026年11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链接]#/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递交方式:

第一轮响应文件的递交:首轮响应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九、谈判时间和方式

首轮谈判采用线上谈判方式,地点、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后续谈判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由采购人根据谈判情况书面及时通知所有有效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邮    编:311122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0 4917 4940

电子邮件:wang_ch3@[链接]

十一、质疑投诉渠道

质疑与投诉请联系:

电话:0571-56626265,邮箱:han_xb2@[链接]

电话:0571-56625088,邮箱:ec_hzjbxx@[链接]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章)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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