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
数量:1套
预算金额:19.8万元
▲1、产水水质完全符合YY0793.2-2023用水标准,菌落数<0.1CFU/mL,内毒素<0.015EU/mL;电气符合GB9706.1-2020标准要求;电磁兼容符合YY9706.102-2021标准要求。
▲2、产水量:产水量≥1500L/H(原水温度25℃时),满足25台以上血透机同时用水。
3、内毒素、细菌清除率≥99.9%,溶解盐清除率≥97%。
4、水处理工艺独特的双级反渗透,一二级直接耦合,二级纯水直供。为了避免中间环节对反渗水的二次污染,系统采取了一二级全封闭直接对接方式,无任何中间存水装置,使设备运行更安全简洁;
5、控制方式:运用可编程西门子品牌PLC控制器及配套全彩触摸屏人机界面组合、全自动运行:操作简单方便,触摸式中文操作界面,可支持远程连接和监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软件。
6、原水增压泵: 知名品牌不锈钢水泵,独立品牌变频,压力变送器控制,全自动加压泵组件,能够保持不同流速时的压力稳定带有低压不锈钢保护装置,可防止加压泵无水空转。
▲7、预处理为多介质、活性炭、软化器组成,采用主流品牌自动控制阀,罐体采用避光蓝色罐体≥Φ450*1600mm,可在主机触摸屏上集中调控所有预处理的再生时间。系统可自动优先治疗用水,避免预处理冲洗、再生与主机制水相冲突,设备生产企业须提供实拍预处理冲洗时间设置触控界面图片,实物验收需与本次提供材料相符。
8、平衡器采用模拟量液位及智能流量调节阀、系统不采用浮球阀,减小噪音和减少压力频繁波动对预处理的破坏,根据用水量保证水箱液位正负值在20mm以内,并可以数值化显示;
▲9、为节能节水及减少压力频繁波动对预处理系统的破坏,设备应作智能节水设计,采用:一种智能节水系统,回收率≥85.1%。
10、全彩触摸屏尺寸要求≥10",工艺过程及运行参数实时显示,自动累计工作时间和部件使用频率;
11、工作模式:多种工作模式、一二级可切换单独使用;采用有EMC认证的控制阀自动转换,无需手动调节。
12、抑菌功能:设备全自动运行,可设置周一到周日的自动开、停机时间,待机状态下系统管路自动冲洗功能,有效抑制菌类的滋生;
13、采用无死腔反渗透膜壳,上进上出,底端固定方式,使反渗透膜在运行时能实现全循环,避免了反渗透膜细菌的滋生;
14、反渗透膜自动冲洗,间隔时间可调,开机、关机自动大流量冲洗,排出淤积水,同时运行中自动检测工作状况,随时进行冲洗,停用后,具有反渗透膜及管道自动冲洗功能,防止系统细菌滋生。
15、智能安全保护措施,密码进入操作界面,有运行温度/电导率显示和记录,具有记录高压泵、电动阀等部件使用程度的长期数据,以备运行状态分析所用同时自动保存;
16、在线监测原水、一、二级纯水水质,具有数字化电导率系统及纯水水质超标报警功能,具有完善诊断监控机制:实时对设备运行的无水、压力、流量、水质、电源保护多种安全自锁功能。
17、故障报警的自检解决帮助功能、多种应急方案以保证设备的运行。
18、热消毒装置:采用的无接触式的电磁加热系统,具备定时及一键式启动功能,可立即终止当前进程,进入清洗过程,热消毒预热、消毒、清洗的过程显示及系统温度的状态显示,带有控制器。
19、纯水供水采用无死腔大循环恒压供水模式,供水管路采用不锈钢材质1套。
20、采用8040型反渗透膜≥3支,其中一级≥2支,二级≥1支。
21、高压泵采用知名品牌水泵,不锈钢材质,运行稳定。
22、为了产品质量稳定性要求产品使用年限≥10年。
血液透析机(单泵)技术参数
数量:5套
预算金额:55万元
一、单人用血液透析机
1.设备用途 用于血液净化,具有血液透析、单纯超滤功能。
二 、系统功能概述
1.显示屏幕:触摸彩色液晶显示屏,全中文操作系统,可实时图文显示参数, 包括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总电导度、透析液温度、血流速度、超滤速度等。2.信息记录:设备可记录操作信息和设定信息,具备搜索查找操作记录功能, 具备装置的设定、报警、操作信息记录功能。
3.信息提示:具备报警处理全中文提示功能。
4.透析液系统:可使用碳酸氢盐或醋酸盐干粉桶或浓缩液进行透析,可适合多种不同透析液配方。
5.超滤系统:采用容量式超滤控制系统,确保脱水精准。
6.浓度控制:透析液浓度可监测并控制。
7.浓度曲线:≥8条曲线可选,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
8.超滤曲线:≥8条曲线可选,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
★9.消毒方式:具备药液消毒和热消毒方式,消毒脱钙一体化完成时间不超过 40分钟,原液吸液管路可联机清洗消毒,并且设备至少包含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
10.水电路系统:水电路分离设计,增加机器的安全性。
▲11、耗材:开放式,可使用通用型管路和透析器等耗材。
12、自检功能:全功能数字化自检,包括所有控制、监测、水路等系统,自检不可跳过。
三、主要技术参数
▲1.供水供电:供水压:至少包含1.5-7bar; 供水温度:至少包含5-30℃,供 电:220V AC,50Hz
2.后备电池:停电时自动跳转后备电池供电,支持体外循环监测,报警系统。 运行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具备断电数据保存功能。
★3.占地空间:机身尺寸:机身宽度≤450mm,深度≤500mm
4.血流量:40-600ml/min 之间可调。
▲5.动脉压:-200—+400mmHg 之间可监测,测量精确度:±10mmHg。
▲6.静脉压:-200-+400 mmHg 之间可监测,测量精确度:±10mmHg。
7.跨膜压:-100—+500mmHg 之间可监测,测量精确度:±10mmHg。
8.空气探测:超声探测;最大检测精度达到0.01ml。
▲9.透析液温度:33-40℃,实时监测可调,有超温保护装置。
10.透析液流量:300-700ml/min, 连续可调。
11.透析液浓度:至少包含12.0-16.0mS/cm。
12.漏血检测:光学检测,具有污染补偿功能;精度≤0.5mL/min。
13.超滤速度:0.0-4.0L/h; 超滤量0- 10L可调
▲14. 肝素泵:给药速率:0.0—9.9ml/h; 可使用20ml、30ml注射器,可设定停止时间,单次注入量。
15.透析液压监测:-400~+400mmHg,精度±10mmHg。
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技术参数
数量:1套
预算金额:19.5万元
单人用血液透析机
1.设备用途 用于血液透析、单纯超滤、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
系统功能概述
屏幕:≥15英寸彩色液晶、可旋转、触摸显示屏。
★设备尺寸:宽度≤450mm且深度≤500mm。
供水压力范围至少包含:1.5-7bar,供水温度范围至少包含:10°C~30°C,
透析液流速至少包含:300~700mL/min;调节梯度:1mL/min。
透析液温度至少包含:33.0~40.0°C。
超滤速度至少包含:0.50~4.00L/h。
血液流速调节范围至少包含:50~600mL/min。
肝素泵设置范围至少包含:1.0~9.0mL/h。
超声波原理的气泡检测器。气泡检测器精度:≤0.03mL。
漏血检测器:光学检测,灵敏度≤0.35mL/min或≤0.3mL血液/1L透析液;
置换液泵设置范围至少包含:0.50~17.00L/h。
动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400mmHg。
静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400mmHg。
TMP测量范围至少包含:-80~+400mmHg。
透析液压力测量范围至少包含:-400~+400mmHg。
透析液浓度至少包含:10.0~20.0mS/cm。
17.治疗模式:血液透析、单纯超滤、On-lineHDF和On-lineHF。
18.▲设备外观可见动脉压、透析器血液入口压和静脉压3个压力监测口,能同时监测动脉压、透析器血液入口压和静脉压,保障患者治疗安全。
19.具有声光报警提示功能,多种颜色报警指示灯。
20.设备自身具备静脉夹、动脉夹。
21.★设备至少包含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
22.热水柠檬酸消毒时间≤36min,消毒温度最高≥85℃。
23.设备具备消毒液吸空报警提示。
24.B液浓度可个性化调节,可预先存储≥8条碳酸氢盐浓度曲线,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
25.透析液浓度可个性化调节,可预先存储≥8条透析液浓度曲线,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
26.可预先存储≥8条超滤曲线,每条曲线均可修改并存储。
27.设备标准配备碳酸氢盐干粉自动配制系统
28.▲液面调整:具备动脉壶和静脉壶液面电动调整功能。
半自动体外除颤仪参数
数量:1套
预算金额:3.3万元
1、基础要求
1.主机具有一体化便携把手,重量不超过 2.2KG,±0.4;
▲2.符合 EN1789 急救车标准认证;
3. 采用双相指数截断(BTE)波形,波形参数可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补偿;
▲4. 支持成人/小儿患者类型一键切换,可根据病人类型切换提示信息、除颤能量和 CPR 按压模式;
▲5. 存储容量:设备自带存储的内部存储可存储不小于 1490 份自检报告;支持升级内置式 4G 或 5G 网络 ,模块提供平 AED 管理台。
6.具有用户自检和设备自检功能支持每日、每周的设备自检;
7. 提供设备状态指示灯
8. 采用壁挂式机箱或立式机柜,可定制外箱颜色和标语。
9. 系统功能:支持 AED 设备信息维护、监控(自检、定位、报警、预警、位移监测)、维护日志、权限管理、急救人员管理、急救实时反馈等功能。提供地图显示模式,在 AED 地图上显示相关信息。
双摇护理床
数量:6套
预算金额:2.4万元
外形尺寸:2020*960*500mm±20mm,床面尺寸:1900*900mm±10mm
1、功能:背部倾斜度:0° - 85°±5°, 腿部升降0~35°±5°;
2、产品描述:ABS条式双摇床由病床床体、床垫、护栏、静音轮、可拆ABS床头/尾等主要配件组成。
3、床架:床身框架结构采用优质冷轧矩型钢材,型材规格40×80mm;床腿选用40×40优质钢管焊接而成,牢固耐用,床体载重静态负荷≥240Kg。
3、床面:床面板采用板厚0.8mm的优质冷轧带钢冲压成型,表面无剪切毛刺,并做成凹凸面一次冲压成型,无破口,无焊点,具有良好的透气性能,表面光洁美观。
4、床头床尾:采用优质ABS原料整体一次吹塑成型,表面光滑,卡扣式快拆锁钩安装,可一键锁定,方便拆卸;床尾板外侧配置透明病例卡槽。
5、摇把:手动钢制电镀摇把,折叠式设计,操作时无噪音,带防尘保护装置。摇杆承受压力小,摇动时操作省力;可灵活调节患者背部、腿部体位。
6、碳钢表面处理:经过高速抛丸除锈,整床金属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涂、高温烘烤固化等工序经全自动喷涂线而成,涂面附着力强,平整光滑,耐腐蚀,延长病床的使用寿命;
7、护栏:5档护栏,D 型铝合金扶手,5根不锈钢立柱坚固耐用,钢制加厚底座,高强度快速定位开关,收缩时略高出床面,可防止床垫移位。
8、脚轮:采用5寸豪华静音轮,轮面采用静音耐磨材料;脚轮骨架采用金属结构;内置双轴承,独立刹车,防水、防尘,静音轮设计以增加着地面积,增加稳定性。
9、床垫:与护理床配套,采用优质硬棕,海绵,防水帆布组合而成,纯天然材质,防水,耐磨,耐烂,防虫,防蛀,透气性好,柔韧性好。产品为椰棕床垫和海绵床垫的结合体,内置普通40mm椰棕床垫和20mm海绵垫。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等全部工作。 |
| 2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 4 | 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1年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需要 |
| 7 | ★热线支持:需要提供7*24小时服务(须提供电话)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 8 | 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
| 9 | 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提供7*24 小时的长期热线技术支持服务,随时提供技术支持与使用指导,无论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外,均提供响应服务,出现故障时及时响应。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等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一致)(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投标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一致)。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10月25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要求递交,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自行携带解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