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铁岭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21-00116
项目名称:2025年铁岭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0000
最高限价(元):4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检测任务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农[2023]368号)的相关要求,铁岭县结合实际确定了2025年度检测任务:总水样数量564份。
(二)检测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进行检验;水样在0~4℃冷藏保存,或者使用适当的储存方法,保证微生物不发生性状改变,达到检测要求。评价标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及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三)检测指标
在选择检测目标时应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及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农[2023]36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铁岭县当地水质情况,重点检测28项指标: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氯化物、硫酸盐、铬(六价)、氰化物、氨(以N计)、铁、锰、铜、锌、镉、铝、铅、硒、汞、砷、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四)检测频次
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农[2023]368号)的相关要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分为自检、巡检及抽检三种检测工作方式。结合实际,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频次如下:铁岭县共计238处供水工程,其中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109处,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129处。全年水质检测均需出具相应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铁岭市凡河新区澜沧江路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县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6号
联系方式:张艳024-78833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县凡河新区铭邦上品26号楼5号门市
联系方式:13500402069
邮箱地址:1564987434@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1120020007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50040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