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533
二、项目名称:市妇幼保健院病案室及档案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浙江金华金耀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大堰河街39号东方明珠花园西侧商业楼X3-14号304室(自主申报) | 1,002,564.80元 | 合计(总价):1002564.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病案室及档案室建设项目):
工程类(浙江金华金耀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B08010000 | B08010000 房屋修缮 |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病案室及档案室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病案室及档案室建设,装修范围为负一楼。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耐火等级为一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 曹智琴 | 二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世洁(采购人代表)、朱卫戎、罗应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1801617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市本级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15609099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5609099669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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