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生活区
土地(含地面建筑物)评估项目公开询比价采购二次公告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山煤业”)原生活区土地(含地面建筑物)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彰武街道办事处中龙山村境内,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共2块土地,其中:地块一位于原生活区西北,土地面积8714.46m2,(合13.07亩);地块二位于原生活区中部,土地面积60948.84m2,(合91.42亩)。两块土地地表均有建筑物,四邻清晰。
根据安阳市、龙安区及彰武街道办事处整体土地规划和公司领导批准,计划对龙山煤业原生活区内以上2块土地(含地面建筑物)价值进行评估,现就该2块土地(含地面建筑物)价值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项目名称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生活区土地(含地面建筑物)评估项目,共2块土地。
三、采购要求
(一)参加竞价单位资质要求
1.项目单位要求必须是河南能源战略合作供应商,是在中原云商平台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竞价;
3.具备土地(资产)评估资质,并按规定通过年检, 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拥有较强的土地(资产)评估团队,评估师具有相关资质和认证证书;
5.评估机构连续从事土地(资产)评估业务3年及以上,并能够严格遵守当地和国家的土地评估法规和法律要求;
6.参加竞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二)评估报告质量标准
1.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要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2.本次评估土地共2块,其中:地块一位于原生活区西北,土地面积8714.46m2,(合13.07亩);地块二位于原生活区中部,土地面积60948.84m2,(合91.42亩),2块土地地表均有建筑物。土地(含地面建筑物)评估报告要求每块土地(含地面建筑物)出正式评估报告纸质版3份,评估报告内容包含每块土地评估价值和地面建筑物评估价值。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