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 龙 镇农特产品分拣冷藏保鲜建设项目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镇府函〔2025〕10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江 龙 镇农特产品分拣冷藏保鲜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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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自治县江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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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新建冷库及冷库设备,新建 农特产品分拣中心,公厕、分拣中心服务站,室外附属设、购买洗姜设备 1 套、地磅 1 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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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万元):72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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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646.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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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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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00秒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850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8%8E%B7%E5%8F%96%3C/p%3E%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图纸获取方式详见第7条其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该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特别提醒4、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发布。
7.其他
7.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CA办理时间;
7.2 图纸获取方式:
7.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该项目需缴纳6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 16时00分。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33001400000001。
7.4 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