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协议书
需方(甲方):西安翎祖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江苏源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艺术楼演播厅机械设备采购装修等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艺术楼演播厅机械设备采购装修等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项目
工程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汝南幼儿师范学校)校区内
工程内容及范围:本部项目为艺术楼演播厅机械设备采购装修等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项目。
二、合同供货期:随工程进度适时供货。
三、质量标准:供货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商品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不含税总价为15552723.26元(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伍拾伍万贰仟柒佰贰拾叁元贰角陆分);税收按国家政策执行。
(2)付款方式:按供货进度的70%付款。
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协议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六、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乙方承诺接到货款后首先保证本项目关联费用的支付。
(4)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5 月16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西安市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供方(公章):需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