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晋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 |
项目名称 | 泾县茂林镇溪口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6001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26日10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群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骱勇?1号创孵中心G310 | |
投标报价:9988656.45元 | |
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孙业伟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01720171426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企业业绩: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历史文化名镇有机更新工程(大通片区旧宅修缮工程)(二次)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历史文化名镇有机更新工程(大通片区旧宅修缮工程)(二次) | |
企业奖项:/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烁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忠冠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176号2幢201室、宁国市宁阳西路70号 | |
投标报价:9986881.36元 | |
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徐长江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3205093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企业业绩:泾县2023-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泾秀苑片区改造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泾县2023-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泾秀苑片区改造工程 | |
企业奖项:/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核国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茂林镇工业园区、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581号 | |
投标报价:9995197.82元 | |
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李吕峰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202220220935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企业业绩:临安区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二期)场地平整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虹桥经济圈广德经开区旺湖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无量溪河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桐?I路―文正路段) | |
企业奖项:/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诚皓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拟派项目经理与实际提供的项目经理证书姓名不一致,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宁国华美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鹏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金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实际签名日期不符合《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信息优化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0号的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安徽江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铭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赢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承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中承三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四季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年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泾县魏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对环境整治计日工予以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2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其他情形”,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淮南金淮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暂列金额计取税金,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865326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1524013255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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