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海兴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科字【2023】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海兴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1851.24万元;建设规模: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683.00平方米,主要建设站前广场、公交客运枢纽、停车场等;新增机动车停车位297个,(充电桩54个),并建设枢纽配套服务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主要建设道路全长4265.0米,红线宽度30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初勘、详勘(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续配套服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效果图、方案、施工图纸设计、预算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03.4600 万元。2.3 服务期限:勘察15日历天,初步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其他: 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且具备在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截止日期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建筑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在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截止日期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9 09:00至2025-06-1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3)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 (4)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张东、许涛 ,联系电话: 0317-2121098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6621159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4.联系方式招标人: | 海兴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兴县海政路155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韩长胜 | 联系人: | 张东、许涛 |
电话: | 0317-6621968 | 电话: | 0317-212109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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