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0-53-01-706695003)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2018-440300-53-01-70669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0-53-01-706695003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23 09:00:00 至 2025-10-3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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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0-1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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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0-24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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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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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 |
经办人 | 杨工 | |
办公电话 | 0755-23881351 | |
电子邮箱 | yangruoqiao@shenzhenmc.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郭元澈 | |
办公电话 | 13823264456 | |
手机号码 | 13823264456 | |
电子邮箱 | 13823264456@163.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编号:2018-440300-53-01-706695003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工程(一期)范围内所有的道路交通工程、桥涵工程、交通疏解、景观绿化(含绿化迁移)及管线改迁(不含电力管线迁改)工程,以及新建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和电力、通信、照明、燃气等市政管线等配套工程和其他附属设施。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为准。预计工期42个月。 | |
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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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63653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80,528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计划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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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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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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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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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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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大于2家;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如为母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须由母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住建部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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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7)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未经核准排放建筑废弃物、未按核准内容处置建筑废弃物(使用未核准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行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文件,受到住建、交通、水务部门行政处罚的。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勾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未勾选成员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检测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除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深府规〔2024〕8号)第八条规定可更换情形外,本项目取得施工许可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工(含开工备案)手续前,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中标人确认项目经理无法到岗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可以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定标委员会成员不能出席的,可按原定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补足定标委员会成员。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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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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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