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4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华侨中学2025年智慧课堂教学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 位置:附件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第3点
原文:
★采购人拟采购的教师互动教学终端、学生互动学习终端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
现文:
★采购人拟采购的课堂互动控制设备、教师互动教学终端、学生互动学习终端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
(二)类型:修改 位置: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商务部分--业绩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2分):
原文: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同类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2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等)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同一项目(或材料)不得重复得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没有业绩或没有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现文: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业绩(智慧课堂类项目)情况,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2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等)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同一项目(或材料)不得重复得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没有业绩或没有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jtgg/1001279.jhtml%3C/p%3E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华侨中学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起义路158号
联系方式:81794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424;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424;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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