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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供应商响应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三】。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河南省遥感院 为中标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6、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7、监督部门:舞钢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81798222576K
联系方式:0375-706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