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WJJS-C2025-0007
二、项目名称:2025年浦口区象山湖水利风景区生态补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嵩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06MA1W7JFC1A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骁骑路8号中南智谷产业园10幢 | 100(均分制) | 10415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5年浦口区象山湖水利风景区生态补偿项目 施工范围:1、景观水体蓄水提升工程:沟渠及3座池塘清淤约2901立方米,以实际为准;2、核心区景观提升工程:核心区修缮及美化溢流堰4座,设置景观互动小品4处,新建石板桥1座,绿化修复提升约1200 平方米,增设花境区约500平方米;湿地区增设河滩石及绿化提升约430平方米;3、沟渠景观生态修复工程:沟渠绿化清杂及更换草皮4750平方米,沟渠河滩石景观节点营造及绿化提升约700平方米;沟渠西侧碎石路面修建长约530米,宽约1.5米;新建溢流堰2座;4、 沟渠补水工程:泉水池塘新建泵站1座向沟渠补水,5.5kW 潜水泵2套,补水管道约550米;5、景区安全提升工程:水库坝顶增设高空监控1处,高度 9米;水库增设防溺水护栏约243米;溢洪道拦水坝渗漏精准修复及增设护栏约30米;临时围挡拆装约39米;6、导视系统提升工程:公园内部导视牌修缮,沟渠及池塘边新增文明宣传牌约14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耿祥兵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 苏23221211255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朝利、于彩霞、孙志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其中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标准、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70%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以成交价为基数。 代理费金额:10955.3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河道管理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管理所上河街
联系人:孔所
联系电话:025-58115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徐庄软件园二期聚慧园2号楼1105B室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15252795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152527954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JSZC-320111-WJJS-C2025-0007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