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集中式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并于 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631Z3356058
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集中式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集中式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93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网络存储设备 | 存储设备1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80,000.00 | - |
| 1-2 | 网络存储设备 | 存储设备2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 1-3 | 网络存储设备 | 存储扩容设备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硬件供货、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②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集中式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的位置应填写“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集中式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按规定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至 2026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链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链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
联系方式:020-8916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3/37860540/37861060/37860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琳/吴佳耿/罗梓慧/李家荣
电 话:020-37860523/37860540/37861060/3786053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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