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永城市中心医院钬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永城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
1、项目编号:ZHYA-2025-192
2、项目名称:永城市中心医院钬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29.8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钬激光治疗机 | 298000元 | 298000元 |
5、采购需求:钬激光治疗机1套
6、采购范围:钬激光治疗机的供货、安装、测试、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及相关伴随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3、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按从成立之日起算起);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
名称:永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永城市中原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13709191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0371-58609926
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0371-58609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