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与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红黑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和“地市名单”相关主体均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
(2)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没有被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截图由拟派方提供)。
4、其他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牵头人需达到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即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