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招标项目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DDL-2026-019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学生约810人,校服为590元/套,其中包含夏季校服130元/套,秋季校服160元/套,冬季校服300元/套。(最终结算以实际人数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2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5、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北楼二楼东
3.方式:现场领取。(请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北楼二楼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入或现金形式缴纳。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0379-65287400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北楼二楼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878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878807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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