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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1-01、12-01、17-01达标区建设EPC工程总承包

淮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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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

-涟水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1-01、12-01、17-01达标区建设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4〕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1-01、12-01、17-01达标区建设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涟水县。

2.1.2建设规模: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对11-01、12-01、17-01达标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小区排水管网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进行改造、修复。

2.1.3合同估算价:约10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0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须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最终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报相关部门审批,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要求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 工程,招标范围包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设计内容包含:承包范围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及小区排水管网改造、修复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包含必要的勘察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设计变更

②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包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小区排水管网改造、修复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及竣工图编制

③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④GIS系统内容包括:与原GIS系统单位对接,保证GIS系统正常运行,储存量满足全县达标区管网储存要求,系统模块内容及功能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满足信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能力。

3.2.1 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2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设计委托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设计委托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自2023年09月26日以来,企业或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2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说明: 1、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2、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 3.8.2 项,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承诺书;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惩戒有关规定按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特别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开始;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50088/TPBidder/memberLogin%EF%BC%9B%E6%B7%AE%E5%AE%89%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7%A5%E7%A8%8B%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7%99%BB%E5%BD%95%E5%9C%B0%E5%9D%80%E4%B8%BA%EF%BC%9A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3%80%82%3C/p%3E%3Cp%3E4.3%E5%B7%A5%E5%85%B7%E7%BB%B4%E6%8A%A4%E8%B4%B9%EF%BC%9A105%E5%85%83%E3%80%82%3C/p%3E%3Cp%3E%3Ca%3E%3C/a%3E%3Cstrong%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1169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如下:

(1)评标标准: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1.2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链接诚信库。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满足信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能力。

(1)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并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②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④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并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d、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 年1 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自 2022 年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2年1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设计委托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设计委托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4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链 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诚信

 

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符合要求。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5 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1、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且有效。

2、提供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并链接诚信库。

自2024年09月26 日以来,企业或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4分

1.2.2

经济标

87分

1.2.3

技术标

9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评审顺序:将投标人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得分进行汇总排名,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在前7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如第7名得分相同,按照如下顺序优先推荐: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技术标得分相同的,工程总承包报价低者优先;工程总承包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  %;

☑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  %;

□淘汰数量  名。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是   

□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报价、工程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企业资质等作为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依据。

 

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1)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 2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

总承包

报价

(87分)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5分)

1.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

2.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6.5% 、97% 、97.5%、98% 。

3.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 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 、70% 、75% 、80% 、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6.5% 、97% 、97.5% 、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5%。

 

说明: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1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3

项目

管理

组织

方案

(9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0.5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5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5分)。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3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0.2分)。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的编制要求:技术暗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格式、排版、纸张大小无要求。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0.2分;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得0.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5分。

3.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6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0.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0.2分;本项最高得0.7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兼任的均不得分。

2.以上人员相关证书、第二代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5 年1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均须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诚信库。

3.所有涉及到职称证书的均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相关职称。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企业颁发的,应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或官网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专业要求: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没有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5.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即视同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5

工程

业绩

(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2 年1 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自 2022 年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

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自 2022年1 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设计委托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设计委托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注:(1)本项业绩得分按最高分计取。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诚信库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2 年1 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2)施工业绩:自 2022 年1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3)设计业绩:自 2022年1 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设计委托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 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未载明的,以设计委托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注:(1)本项业绩得分按最高分计取。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链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诚信库

注:1 、评分项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资格审查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2上述材料所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此业绩不得分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4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定标标准:

本项目将选择企业实力、报价合理性、企业信誉及获得的奖项、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

①企业实力包括财务状况{联合体牵头人2022-2024年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择优考虑(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相关数据请投标单位进行标注以供定标委员会参考。(以企业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审计报告须附有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审计负责人资质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近三年均不得高于35%]}、企业规模、企业资质、过往业绩(投标人提供承揽过市政工程的业绩)。注:要求企业提供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当年至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投标报价合理的优于不合理、漏报的。

③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等方面,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过往类似业绩、近3年的不良行为记录等方面。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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