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投资〔2024〕3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咸阳市秦明路与尚法路交汇处,西侧为支十四路,南侧紧临咸阳市双照湖公园。;
2.2 工程规模:绿化工程包含:室外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90769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21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标段编号: E6104003516mxiiol5jm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标段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①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④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5-06-13 00:00起至2025-06-18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标段名称: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website/index.aspx)并同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咸阳市)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4 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4号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
联系人: | 徐主任 | 联系人: | 孙军超 |
电话: | 029-33570968 | 电话: | 1779169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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