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2026-ZC0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辅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1.主要商务要求“验收要求”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招标文件描述 | 更正后描述 |
1 | (1)项目初验:乙方完成服务团队组建及服务实施、人员培训,各项智能辅助服务全部正常投入办案使用,累计有效办结案件量达到本项目预估案件总量(82400宗)的50%及以上后,由乙方整理编制完整初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实施方案、阶段性案件处理数据统计台账、服务记录等初验文档,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项目初步验收。 (2)项目终验:本项目整体服务周期届满前,由乙方汇总全周期服务资料,编制终验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全周期案件处理数据统计台账、服务运行报告、故障处置及运维台账、培训记录、服务总结报告等全套履约资料,提交甲方审核。甲方结合服务整体运行情况、案件辅助服务成效、运维保障落实情况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项目最终验收。 | (1)项目初验:乙方完成服务团队组建及服务实施、人员培训,各项智能辅助服务全部正常投入办案使用,累计有效办结案件量达到本项目预估案件总量(82400宗)的30%及以上后,由乙方整理编制完整初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实施方案、阶段性案件处理数据统计台账、服务记录等初验文档,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项目初步验收。 (2)项目终验:本项目整体服务周期届满前,由乙方汇总全周期服务资料,编制终验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全周期案件处理数据统计台账、服务运行报告、故障处置及运维台账、培训记录、服务总结报告等全套履约资料,提交甲方审核。甲方结合服务整体运行情况、案件辅助服务成效、运维保障落实情况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项目最终验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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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
联系方式:0752-278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华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麦地路13号南湖明珠家园E栋1单元6层04号房
联系方式:0752-287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52-2875969
惠州市华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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