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西供水漏损治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林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城西供水漏损治理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46、LSGZ[2025]229–GC057
4、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拆除新建及其他附属工程,共更新改造配水管网共计18100m,更换消火栓147套,搭建各级分区计量设备流量计和电磁阀套340处,安装智能水表750个。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卢氏县城西供水漏损治理项目(新建路、中兴路);
第二标段:卢氏县城西供水漏损治理项目(迎宾路、洛河路、城隍庙);
第三标段:卢氏县城西供水漏损治理项目(春花一街、西南街、顺义路);
7、招标控制价:¥17100965.16元;其中第一标段:¥5242738.68元;第二标段:¥6755151.41元;第三标段:¥5103075.07元;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标段;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保修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半年连续三个月);
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2%80%9C%E7%99%BB%E5%BD%95%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2%80%9D%EF%BC%8C%E5%9C%A8%E6%89%80%E5%8F%82%E4%B8%8E%E9%A1%B9%E7%9B%AE%E5%8F%B3%E4%BE%A7%E7%82%B9%E5%87%BB%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C%E5%8D%B3%E5%8F%AF%E7%9B%B4%E6%8E%A5%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5%8C%85%E5%90%AB%E5%9B%BE%E7%BA%B8%E3%80%81%E6%B8%85%E5%8D%95%E7%AD%89%E6%8A%95%E6%A0%87%E6%89%80%E9%9C%80%E4%B8%80%E5%88%87%E5%86%85%E5%AE%B9%EF%BC%89%E3%80%82%3C/p%3E%3Cp%3E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http://***/fwzn/004003/20200325/2b5a3a5a-f987-405c-993f-88f43e1d1ac3.html%3C/p%3E%3Cp%3E
办理CA证书:
http://***/fwzn/004003/20201019/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3C/p%3E%3Cp%3E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29日08时40分。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6%AF%8F%E4%BD%8D%E6%8A%95%E6%A0%87%E4%BA%BA%E7%9A%84%E8%A7%A3%E5%AF%86%E6%97%B6%E9%97%B4%E4%B8%BA%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8%B5%B730%E5%88%86%E9%92%9F%E5%86%85%E5%AE%8C%E6%88%90%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3Cp%3E
四、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大写:
第一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整,小写:130000.00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08时40分;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第一标段:¥90000元;第二标段:¥117000元;第三标段:¥90000元;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金额为第一标段:¥95000元;第二标段:¥123500元;第三标段:¥95000元;
3、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市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方便快捷,不占用资金,开具方式请登录“网站首页-电子保函平台”或者“登录系统首页右下角-三门峡金融服务平台”或者直接登陆:http://***:10094/smxbaohan/ 进行操作,如果有问题,可咨询:0398-3117871、400-15388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评标室。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清泉
电话:0398-225063915516226665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永波
电话:0398-225063713030372832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林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彬彬
电话:0371-6532213918839858998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东风南路龙宇国际10楼1013室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