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开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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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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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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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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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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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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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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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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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宁镇马村特色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修建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1座,含农产品初加工车间1栋,配套仓库、冷藏库、冷冻库、质量检测中心等其他生产用房和生产设施。具体建设规模包括: 1、新建特色农产品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545.0m2; 2、新建产品货场及罩棚,建筑面积366.0m2; 3、新建农产品冻库,面积100.0m2; 4、新建检测配送中心,建筑面积62.0m2; 5、配套新建晾晒场等,面积109.61m2; 6、其他生产辅助设施及堆场面积,面积53.51m2; 7、建筑设备:包括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等设备。 (二)长宁县2023年川南肉牛产业集群龙门村村集体新建标准化肉牛养殖场项目 建设牛舍及配套房1座。其中养殖棚3364.16平方米,草料棚516.82平方米,运动场棚638.4平方米,堆粪棚213.2平方米,病牛隔离舍136.12平方米,配套管理房187.9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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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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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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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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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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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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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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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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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开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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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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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3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4.3;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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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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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00:00至2025-10-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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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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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00:00至2025-10-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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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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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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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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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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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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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889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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