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李家口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李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新安镇李家口村约60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4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名称:宝坻区新安镇李家口村约60亩坑塘水面经营权二、流转对象: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三、流转基本情况:(一)地块名称:大队部北坑塘、南坑塘(二)标的面积:约60亩(三)坐落位置:大队部北坑塘约28亩,东至孙家口地界、南至村北1排地界、西至排水渠、北至孙家口地界;南坑塘约32亩东至大沽与李家口地界、南至大沽地界、西至大沽地界、北至村菜园地界。四、流转期限:2025年7月22日起至2030年7月21日止,共计5年□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5年7月22日起至2030年7月2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五、转出用途:水产养殖六、流转价格(挂牌价格):发包底价总价40000元。上浮阶梯价100元,以不低于标底价格且出价最高者竞价成功,低于标底交易无效。七、其他事宜: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李家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成交方简称乙方。1、分期付款:此次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第一年的承包费及风险保证金,2026年7月21日前交清剩下4年承包费。交清第一年承包费与风险保证金以后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2、报名人员需向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缴纳信息服务费280元。3、竞价保证金10000元,成交后转为承包费,乙方如未签约,竞价保证金不退。未竞价成功者原数退还。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利用和保护坑塘水面,制止乙方的损害行为。5、风险保证金需缴纳10000元,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坑塘水面,乙方需在合同到期前将坑塘内池中物清理干净,逾期未清理的投入的(包括但不限于)鱼苗及养鱼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且不退回风险保证金,清理干净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退回风险保证金。6、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不再重新丈量。7、乙方依法享有该坑塘水面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8、承包期间坑塘水面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池,但有权获得鱼池内物品的补偿,其他所有补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按实际占地情况退还乙方相应承包费(不计息)。甲方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年限退还剩余承包费(不计息)【剩余承包费=实际占地亩数*单价*剩余月数]。9、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抵押及再流转。如乙方发生抵押贷款、转包、转让等情况,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且甲方不退风险保证金。10、乙方配合做好坑塘水面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11、乙方不得有扩大坑塘水面、改变坑塘边界等行为。12、乙方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保护和合理利用该承包坑塘水面,不得擅自改变生产用途、不得给坑塘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13、在合同期内,乙方只许搞水产养殖,不许取土和对承包时鱼池现状有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不退回风险保证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准进行建筑、不准植树、不准卖土等破坏鱼池及堤埝行为,一经发现,存在以上违约行为,恢复原貌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及风险保证金。1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提供电源、水源,由乙方自己解决。水费电费等费用也由乙方支付。乙方有义务对坑塘及周边进行清理,甲方不负责清理。且坑塘内水源允许本村村民适量使用。16、在合同期内,若甲方若进行护坡或水面的清理,乙方应无条件支持配合,不得阻拦。17、在承包期内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责协调、解决。18、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风险保证金,且有权将该坑塘收回另行发包。19、若多人报名该项目成功,但都未按时参加竞价,则所有人竞价保证金不退。20、农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2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乙方管理不善等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延长承包年限。22、有意承包该坑塘的个人须公告期间全面完成现场实地勘查测量工作,一旦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坑塘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坑塘任何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23、乙方遵守以上条款,合同期满后,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如合同期间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投入的(包括但不限于)鱼苗及养鱼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且甲方不退还承包费及风险保证金,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八、发包方式:网络竞价,若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价格不得低于标底价格。若第一轮竞价失败,甲方将组织第二轮网络竞价;若第二轮竞价失败,甲方商议后再组织竞价。九、报名地点:www.tjnjs.com或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十、发包时间:时间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布时间为准,地点网络竞价在家中或其他有网络的电脑上即可进行。十一、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书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竞价成功与否信息技术服务费不退。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十二、本公告相关内容由甲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643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