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735 |
|---|---|
| 项目名称 | 中央储备粮泸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央储备粮泸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4,6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央储备粮泸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一批废旧设备转让,具体详见《资产信息表》。 2、交易标的按现状对外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规格、数量和功能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确认标的品质、规格、数量、功能、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4、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需凭双方盖章确认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在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如转让资产需拆除的,拆除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移交(转受双方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自移交之日起,标的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及安全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须自移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易标的装卸、运输等工作,标的装卸、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7、交易标的搬迁、清场等工作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亦或擅自拆除《资产信息表》以外的设施、设备,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8、本次标的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现场踏勘有关信息: (1)现场踏勘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安宁社区十五组68号 (2)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 (3)联系电话:13118439226 10.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本次转让标的为含税价,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 1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具备履行《产权交易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本批资产的处置相关工作。 12、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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