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资产名称 | 计租面积 | 租期 | 成交租金 | 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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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民股份有限公司山海四季二期华府和鹏广达时代广场商业办公 | 鹏广达时代广场1栋C座办公 | 5,320.41平方米 | 10.00年 | 35元/平方米/月 | 深圳市鹏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山海四季二期华府商业 | 2,840.08平方米 | 10.00年 | 60元/平方米/月 | ||
备注 | 1、租金稳定期三年,届满后由出租方委托评估公司依据当时市场租赁行情及租金标准重新进行评估确定第四年和第五年的租金水平。若评估结果所示之租金低于原约定租金,则继续沿用原租金标准执行;反之,若评估租金高于原租金,则采纳评估结果作为新租金执行标准。自第六年起,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每两年递增一次(从合同起租日期起第6、7年,月租金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5%;第8、9年月租金在第7年基础上递增5%;第10年月租金在第9年基础上递增5%)。2、租赁期10年,6个月免租期(免租总额按60个月等比分摊至每个月减除;)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178309.575元。4、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5、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将对交易结果的异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二路盐田总部创新中心9楼9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