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部分房屋公开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部分房屋公开出租 | |||||||||
项目编号 | ZZCQ202601230001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26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6.2.4 |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淮安空港产业发展办公室 | |||||||||
批准文件 | 《淮安空港国有公司集体研究事项证明》 《产权交易项目行为审批表》 | |||||||||
出租人名称 | 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 | |||||||||
出租标的物 概况 | 1、本次出租标的物位于淮安空港产业园翔鹰路南侧,虹港路西侧,本次出租标的为标准化厂房1号厂房一层、2号厂房一层、办公楼一层、综合楼二层,标准化厂房1号厂房一层4928.56平方米、2号厂房一层4928.56平方米、办公楼一层1029.68平方米、综合楼二层933.18平方米,共计11819.98平方米;电梯:无;水电:完好;装修:有;交通及配套: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2、本次房屋出租标的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3、本次出租标的物已抵押给建设银行,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 4、出租人不组织意向承租人集中现场勘察,房产相关具体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请咨询出租人。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国衡评报字(2025)第029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3日 | |||||||||
租金估价 | 1131881元/年 | |||||||||
租赁期限 | 租赁期限为3年 | |||||||||
年租金底价 | 首年年租金价格为人民币1131881元 说明:成交后承租方缴纳租赁费用(以成交价为准,具体缴纳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其它有关费用承租方自理。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有优先承租权; 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租; 3、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本次出租标的的业态为:工业生产; 5、履约保证金:12万元。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若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6、意向承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租金标准按房屋租赁合同第三条执行。 7、意向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人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意向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1、批准出租文件 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6、房屋使用安全协议书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女士(交易中心) | 朱先生(出租人) | ||||||
联系电话 | 0517-83638018 | 18252377936 | ||||||||
投诉电话 | 徐先生 0517-836385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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