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83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犍为县顶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犍为县玉津镇公园路56号 | 360,000.00元 | 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百分比):95% | 95.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犍为县顶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130200 | C2313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玲、景德力、王进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预算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378号
联系方式:18781112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678号
联系方式:0833-2408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833-2408676
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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