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佛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1-330782-04-01-745783 | |||||
招标人: | 名称: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西江路101号 联系人:骆工 电话:15924285658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2号3层301室 联系人:毛俊花(项目负责人)、胡淑燕 电话:15868962573 | |||||
标段(包)名称: | 佛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423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5)_____√3.3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国内污水厂整体建筑及安装工程的新建、迁建或扩建(要求新的扩建部分的规模不小于5万立方米/日)工程监理,规模不小于5万立方米/日污水厂监理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4在_____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_____(A、B、C、D、E)等级及以上;□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_____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_____。3.10/。(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中昌新智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961,658.00元 | 1070天 | 无 | 刘志男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6012289 | 无 | ||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970,459.32元 | 1070天 | 无 | 宋健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3040092 | 无 | ||
| 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957,885.95元 | 1070天 | 无 | 许豪亮 | 注册监理工程师;33030679 | 无 | ||
| 浙江双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971,088.00元 | 1070天 | 无 | 张洪浩 | /;33043767 | 无 | ||
|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963,300.00元 | 1070天 | 无 | 盛小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3021780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建材(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工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采购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提供的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提供的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6至2026-10-29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0-23 09:30:00 | 评标地点: | 9号评标室 | |||||
行政监督机构: | 义乌市建设局 | 电话: | 0579-8991506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6 09:18: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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