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南三环东路(明理南路-金柳南路)快速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比选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南三环东路(明理南路-金柳南路)快速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明理南路(明理南路西侧顺接南三环-南四环互通预留桥梁跳水台),东至金柳南路(金柳南路西侧高架落地顺接南三环地面道路),路线全长约3081米,沿线自西向东采用高架快速路形式,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规划标准段红线宽度70米(5米现状绿廊+60米实施红线+5米现状绿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水、污水、管线迁改、照明、电力、交通、绿化及附属工程(含海绵城市)等。总投资:160422万元。
2.3采购范围:
一标段:对比选人委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技术评估及技术审查,出具技术评估报告(包含现场勘查、组织专家评审会、出具评估意见等);
二标段:对比选人委派的建设项目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使报告达到相关要求,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4服务期限:
一标段:在合同生效、资料齐全后60日历天内向比选人提交环境影响技术文件;若因比选人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推迟,成交供应商提交报告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二标段:合同签订时比选人提供本项目完整资料,60日历天内完成咨询工作;若因比选人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推迟,成交供应商提交报告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2.5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郑州市南三环东路(明理南路-金柳南路)快速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二标段:郑州市南三环东路(明理南路-金柳南路)快速化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一标段应答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并提供信用平台上公司信息截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二标段应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3.6信誉要求:①应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应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应答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息公示”→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专项查询”→点击相应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应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8各应答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应答,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nsgdjsglyxgs1@163.com(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字母首位小写+数字1@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13213014411)。
(2)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可简写)+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审核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不合格的应答人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应答人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5时00分。
5.2递交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1号502会议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8951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联系人:马女士、侯先生
电 话:0371-86610696、13213014411
电子邮件:hnsgdjsglyxgs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