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222025000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流通环节、生产环节、餐饮环节)食品类安全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3.3.1服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服务要求内容”:
原采购文件描述:“★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与抽样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抽样人员不低于10人;配备检测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8人(人员专业为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其中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0人。(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评审细则及标准)。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必备的专业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液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MS 1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MS 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1台、荧光PCR仪1台、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专用抽样车辆含车载冰箱或冷链运输车1辆)。
注: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现更正为:详见采购更正公告附件。
2.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服务团队”中具体要求和标准:
原采购文件描述:“1.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检测技术负责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抽样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公司成立一年(含)以上的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发放近3个月人员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公司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以上4项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
“1.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检测技术负责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食品、微生物、化学或质量检验等食品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抽样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对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检测人员不低于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得5分。【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①提供人员证明材料;②所有复印证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以上4项所有人员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釜江大道东段125号
联系方式:0813-7200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新美写字楼十五楼15-6号
联系方式:0813-821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13-8210518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