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州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开州发改审〔2024〕683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代建单位为重庆清泉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一期)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开州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造建设岳溪镇、长沙镇等乡镇排水管网总长度约42246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套,及相关配套附属构筑物及设施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2126.58856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57.1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开州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标段划分为:开州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一标段 、开州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二标段,现对本项目开州区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一标段监理进行招标,相关标段招标以实际发出为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清泉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丛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明茜 | 联系人: | 彭宏亚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922067919 | 联系电话: | 13594492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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