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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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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民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81-00038
项目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平台、智能化管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车辆道闸及定位、高空嘹望等服务内容。智能化管控平台主要包括支撑平台、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危废管理、环保在线监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监测、三维地图等模块。按照《化工产业聚集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管理要求,持续提供管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开通服务,服务期1年(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式运行开始计时)。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招标人具备该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平台及服务设施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的所有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0日23时30分至2025年05月28日00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在开标地点解密,请自行配备有网络的电脑,若出现共用网络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解释或承担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胡台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民市开发区东营北三路
联系方式:024-27503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联系方式:15566196336
邮箱地址:liaoningtengyuan@sina.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108010400104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雪
电话:1556619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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