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11-440601-2026-0048-001-2026-02
项目名称:2027-2029年度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10月23日
一、澄清内容
1、原采购公告的描述“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3;更正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2-303;
2、原澄清公告的描述“二、其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3;更正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2-303;
3、原包组一招标文件的描述“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3;更正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2-303;
4、原包组一招标文件的描述“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项号:17.1”: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3;更正为:“联系电话:0757-83205202-303;
5、原包组二招标文件的描述“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3;更正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5202-303;
6、原包组二招标文件的描述“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项号:17.1”: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3;更正为:“联系电话:0757-83205202-303;
本项目其他所有实质性条款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采购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采购代理机构: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205202-303
电子邮箱:clfs0757@[链接]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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