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72025000054
二、项目名称:石室东部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学生通勤车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29栋 | 1,920,000.00元 | 石室东部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学生通勤车服务(单价):1100元 | 98.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5020100 | C15020100 道路客运服务 | 石室东部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学生通勤车服务 |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石室东部学校周末及节假日学生通勤车服务 | 供应商每趟次提供不少于20辆48座及以上的大巴车,每年度预计接送40周,每周含周五、周日接送两次。若需求学生数增加,供应商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可以增加车辆以满足乘坐人数的要求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本合同即为终止。成交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资金落实后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 供应商主动与乘客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并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供应商负责学生上下车安全责任并提前做好车辆故障处理安全预案。供应商在接送途中应遵守乘车安全法规,不得搭乘无关人员,不得允许中途让学生下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桂玲、庞俊、刘礼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018725210200005480
采购品目:C15020100 道路客运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86360129,联系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向阳社区吴家祠社区3、4、5、6、11组
联系方式:雷老师 028-83219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李秋湘、陈丹舸 18980475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秋湘、陈丹舸
电话: 1898047551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