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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处理100吨鲜牛奶、6吨乳清粉蛋白分离提取及综合利用项目日处理100吨鲜牛奶、6吨乳清粉蛋白分离提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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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处理100吨鲜牛奶、6吨乳清粉蛋白分离提取及综合利用项目已由以邮开行审备[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瑞达盛夏(扬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70.0% ,私有资金3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日处理100吨鲜牛奶、6吨乳清粉蛋白分离提取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华山路105号

2.1.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一期规划用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9.93万平方米,建设全球领先的免疫蛋白分离提取生产车间、功能性食品车间、活性水车间研发展示中心、冷链仓库及附属用房,预计年处理鲜牛奶3万吨、牛初乳1200吨、乳清粉1800吨,实现年产各种免疫蛋白1900 吨以上,并按照卫生、安全、环保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设。

2.1.3 合同估算价:3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4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8日,竣工日期:2026年09月01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日处理100吨鲜牛奶、6吨乳清粉蛋白分离提取综合利用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实施,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过程中的辅助技术配合;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物资设备采购(含电梯等,不含生产设备、科研设备)、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冷库专用保温、给排水、电气、暖通、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消防、围墙、公共厕所、道路、景观、绿化、智能化及安防、室外泛光照明及亮化工程、室内外导向标识、室外综合管线及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电力、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等垄断工程除外)等;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并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负责项目配套系统工程与现有市政设施系统的接驳;负责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及现场五通一平(如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

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本专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自 2022年 05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2年 05 月 01 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厂房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如为设计业绩,10000万元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10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瑞达盛夏(扬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华山路105号
地址:高邮市新河南路79号
邮编:225600
邮编:225600
联系人:邵素
联系人:顾威松
电话:18852113560
电话:150507511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417812982@qq.com
十、备注
备注: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2、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经据的录入、完善工作。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公告正文中要求的保险期限与该条不一致的以该条要求的为准。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文件3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定标方法:票决法,从设计、企业信誉及实力、履约等方面进行票决。5、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投诉事项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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