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前端设备及后台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9 11:00:00,更正为:2025-06-19 11: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6-09 11:00:00,更正为:2025-06-19 11:00:00。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7)为保障业务的安全隔离、稳定低时延要求,在网络拥塞或流量突发情况下,保障业务确定性的带宽、时延、抖动指标要求,主链路及接入测速、违停、匝道链路的承载网设备应具备端到端时隙交叉硬切片功能。(提供测试报告复印件或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功能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更正为:“(7)为保障业务的安全隔离、稳定低时延要求,在网络拥塞或流量突发情况下,保障业务确定性的带宽、时延、抖动指标要求。”。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6)故障短信提醒:当网络出现故障时,需要给采购人相应的业务管理人发送短信,且支持添加多人。(提供大数据分析及信息发布系统平台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更正为:“(6)故障短信提醒:当网络出现故障时,需要给采购人相应的业务管理人发送短信,且支持添加多人。”。
3、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标准和要求”中“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证书: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与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运维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证书: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技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每有1人具备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①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更正为:“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与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运维负责人1名,具备以下证书:网络工程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技术),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每有1人具备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①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和在职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②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4、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2”“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标准和要求”中“注:①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更正为:“注:①提供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和在职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②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825210200006436;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27,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27,000.00;
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57,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57,000.00;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13990000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111号
联系方式:028-86409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1单元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85179390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