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兴)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私自伪造东方富兴营业执照等资料,冒用东方富兴名义虚假注册经营主体并开展商业活动。上述行为已严重侵害东方富兴合法权益,涉嫌构成违法犯罪。对此,东方富兴严正声明如下:
一、江西鄞筠沅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部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等,与东方富兴及东方富兴下属全部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主体不存在任何股权、隶属及合作关系,也从未授权以上公司使用东方富兴名称、字号、商号、注册商标等进行商业宣传或其他活动。以上公司以东方富兴名义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均未经东方富兴同意或授权,任何冒用东方富兴相关信息进行的不法行为,均与东方富兴无关,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义务或负债,东方富兴均不承担。
二、不法分子冒用东方富兴名义进行企业登记,侵犯了东方富兴的合法权利,其行为涉嫌构成违法犯罪,东方富兴将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不法分子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请广大投资者、合作方及社会各界人士提高警惕,仔细甄别主体信息,切勿轻信不实宣传、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切实保护自身财产与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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