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吴忠应急保障站危房拆除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本项目于2025年7月4日完成了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后,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广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6632326.1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441127.10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排名 | 主要人员姓名 | 个人业绩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第一名 宁夏广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万占龙 | 宁夏和兴碳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纳米级碳化硅微粉及制成品建设项目(辅助用房、2#车间、设备车间)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宁2642005200800709 |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 宁建安B(2016)0001576 | |||
工程师 | ZG10068 | |||
项目总工 袁昌存 | 宁夏和兴碳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纳米级碳化硅微粉及制成品建设项目(辅助用房、2#车间、设备车间) | 工程师 | 21649900zj30142932 | |
第二名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胡斌 |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房工程和兰州新区南站市政配套工ZLKZ-ZFSG1标段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甘1622012201201641 |
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 | 甘建安B(2014)0000437 | |||
高级工程师 | 6285367 | |||
项目总工 彭吉涛 |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房工程和兰州新区南站市政配套工程ZLKZ-ZFSG1标段 | 工程师 | 62202213121960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名 | 宁夏广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宁夏和兴碳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纳米级碳化硅微粉及制成品建设项目(辅助用房、2#车间、设备车间)。 |
第二名 |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房工程和兰州新区南站市政配套工程 ZLKZ-ZFSG1 标段。 2、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 3、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银川至巴彦浩特支线内蒙古段工程YBZF-1标段。 4、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体育馆项目。 |
四、开标记录表:详见附表1
五、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序号 | 投标人 | 未通过评审原因 |
1 | 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2 |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3 | 宁夏陆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4 | 宁夏城科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5 | 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6 | 宁夏天诚众一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7 | 中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8 | 宁夏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9 | 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评标办法中2.1.1、2.1.3(2)条,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亲笔签字。 |
10 | 湖南省郴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不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6条,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通过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后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结果不符。 |
11 | 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6条,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通过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后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结果不符。 |
12 | 宁夏博建瑞建筑有限公司 | 依据清标结果,经复核,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确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3 | 宁夏金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依据清标结果,经复核,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正确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六、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详见附表2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报价打分表:详见附表3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十、公示期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0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675号
联 系 人:马瑜
电话:0953-202870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70号鑫业大厦16楼
联 系 人:刘颖、方辰、胡萌萌
电话:0951-5127788 17395042525
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