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5000137
二、项目名称:“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12层1号 | 457,172.00元 | 合计(总价):45717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屏山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329900 | 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 2025年屏山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安保等 | E系列等 | 1(项) | 457,172.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汶(采购人代表)、李温群、曾白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500万元-1000万元按0.8%,1000万元-5000万元按0.5%,5000万元-10000万元按0.25%,10000万元-100000万元以上按0.05%,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2.账户信息: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3903231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4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57052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屏山县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安顺街2号
联系方式:15908498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同盟路三江明珠2栋2单元6楼
联系方式:0831-2209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831-2209517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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