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722605105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神力创意园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石清大道208号 |
| 面积/数量 | 12762.4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1.本物业原则上不得转租。在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或区属国企出于经营需要需转租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报股份合作公司备案。 2.本物业原则上不得分租,若需分租,分租行为需经过招租人同意,分租期限不得超过与招租人的租赁合同期限;分租需经过招租人同意;若造成招租人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 3.若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等损害出租方利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分租。 | 出租期 | 9年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 招租底价 | 3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每三年递增5%,即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开始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四、五、六年保持一致,第七年开始在第六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七、八、九年保持一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办公,宿舍(办公,宿舍,商业) |
| 履约条件 | 使用要求如下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承租方如需转变使用功能,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装修及改建要求: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租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装修要求及说明: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物业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标的状况:本租赁项目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2,762.48平方米,其中办公及配套面积9,748.72平方米,宿舍面积2,140.01平方米,商业面积873.75平方米。其中,A栋,共5层,建筑面积合计2,317.40平方米(一层为商业,建筑面积428.97平方米,2-5层为办公,建筑面积1,888.43平方米);B栋,共5层,建筑面积合计2,584.79平方米(一层为商业,建筑面积444.78平方米,2-5层为宿舍,建筑面积2,140.01平方米);C栋、D栋办公,共3层,建筑面积合计7,800.68平方米;E栋办公,共1层,建筑面积49.97平方米;配套(门卫室),共1层,建筑面积9.64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园区空地配套使用房产(土地)证:无;规划建设手续情况: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手续情况:无(物业属于历史遗留建筑,其消防手续缺失,须由承租人申办消防手续);抵押、查封情况:无,物业其他情况:1.电梯:有3台(其中1部为出租方于2002年出资安装,2部由原承租方出资安装)2.变压器:无3.其他情况:无出租物业使用现状:出租方已与原承租方解除合同,现临时租户出租使用中。物业管理费:无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单位缴纳,不包含在租金内,并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其他费用:如因成交人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否是否允许转租、分租:1.本物业原则上不得转租。在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或区属国企出于经营需要需转租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报股份合作公司备案。2.本物业原则上不得分租,若需分租,分租行为需经过招租人同意,分租期限不得超过与招租人的租赁合同期限;分租需经过招租人同意;若造成招租人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3.若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等损害出租方利益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分租。二、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一)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1.意向登记方式: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办理登记(报名)手续。2.登记(报名)操作:意向承租人如确定参加意向登记,首先要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办理登记(报名),方法为进入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链接]),选择“项目中心”,选择意向项目的“项目详情”点击【立即报名】;如果是未注册为用户,请访问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链接]#/register),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意向登记。3.逾期未上传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二)交易保证金相关事项: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系统获取)5.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承租人。未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业务系统在成交(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备注:如果出现承租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承租人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的情形的;(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7.交易保证金被扣除的风险提示: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征集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投标或谈判邀请公告要求,参与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投标或应答的,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三、询问、澄清和异议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采用书面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2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即交易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内容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异议截止时间(与本公告截止时间一致)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须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链接]?contentId=2310236)所发布的异议办理指南提交异议材料。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异议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异议咨询电话:0755-23338582。异议的提出、受理及处理等具体程序,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执行。四、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意向登记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参与意向登记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五、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2.中标(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实施机构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首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出租。 | ||
| 公告期满,仅有两家报名者 |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出租。 | ||
| 公告期满,有三家及以上报名者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出租。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调整招租条件,重新组织。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主体资格要求:意向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二、信誉要求:(一)未被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链接])。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链接])。三、其他要求:(一)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日倒算),承租方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在观澜街道辖区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拖欠集体企业物业租金的行为。(二)非联合体承租。(三)未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参加同一项目交易情形。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后上传):1.《意向登记表》[需按附件1的内容填写,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2.意向承租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3.《承诺函》(需按附件2的内容作出承诺,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链接],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链接],应包含但不少于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单位章)。6.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链接],盖单位章)。7.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受出租方委托,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即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意向登记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征集期限截止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性进行形式核查后,并将意向申请及形式核查情况提交出租方,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人的进行正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的交易方式,需结合出租方资格审查结果,依据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3.出租方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通知意向承租人。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交易实施机构定向发出邀请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实施机构有权选择通过发布公告或定向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告知结果。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882,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链接]#/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22楼 |
| 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方式 | 23338405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龙华清湖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意向承租人在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物业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5.主体结构验收说明:物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6.合规经营风险说明: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7.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8.不可抗力风险说明: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10.违约事项说明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2.房屋修缮说明:租赁期间,若出租物业主体损坏时,由出租方负责维修;若房屋出现除主体之外的自然损坏或其它需要进行修缮的情形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承租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过错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及时负责修复或给予出租方经济赔偿。13.物业交付风险说明:①关于物业现状及交付安排。本项目物业内现有临时租户15户,租赁期限最长至2030年3月31日。如新承租方获得标的物业承租资格,出租方将要求原承租方负责清退临时租户,原承租方应于新承租方获得承租资格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临时租户清退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搬迁期届满后按物业现状办理移交。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清退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向新承租方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②关于临时租户的接纳安排。新承租方可自行决定是否接纳物业内的部分临时租户:选择接纳的,可由新承租方与相关临时租户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按要求报出租方备案;选择不接纳的,则待出租方清退相关临时租户后向新承租方交付物业。无论何种情形,租金均自物业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③关于迟延交付的处理。新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在上述安排下相应顺延交付时间的,租金仍自物业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30个自然日仍未交付的,新承租方有权选择放弃本次承租,出租方仅负责退还新承租方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赔偿责任。新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因清场、临时租户清退等原因迟延交付涉及部分临时租户使用的物业为由,拒绝接纳已具备交付条件的物业其他部分,亦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的任何责任。14.交易平台免责声明: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15.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16.咨询顾问费说明:本次租赁物业平台招租产生的相关顾问费用,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须由中标方一次性支付叁万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最终以出租方实际提供的相关收费凭证为准,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晓。17.响应有效期:从意向承租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天)内有效,如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中标(或成交)人,该有效期将延至租赁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18.特殊说明:①关于物业现存问题及整改。本物业部分主体房屋及附属物业存在防水补漏、办公室装修、主体消防设施维护维修等问题。新承租方须自行投入费用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应事先报出租方确认,施工须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涉及消防设施的,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依法通过验收。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新承租方投入形成的整改成果随物业一并无条件移交出租方。新承租方不得就物业现存瑕疵及整改投入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或责任;因新承租方自身施工质量引发的问题,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关于电梯。本物业现有电梯共3部,其中1部由出租方于2002年出资安装,另2部由原承租方于2020年出资安装并投入使用(原承租方就该2部电梯累计投入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元)。新承租方成交后,可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该2部电梯的转让事宜并支付转让费用;电梯转让由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处理,与出租方无涉,不影响本次租赁交易的成交效力及后续履行。自物业实际交付之日起,新承租方承担该3部电梯的日常维保、维修、更换等全部费用。无论本合同在租赁期内提前解除,抑或租赁期满正常终止,该3部电梯(含新承租方受让及维修、更换后形成的全部权益)均归出租方所有,新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或以任何方式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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