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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东三环跨金水东路至郑州东站新增匝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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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东三环跨金水东路至郑州东站新增匝道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东三环跨金水东路至郑州东站新增匝道工程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城市〔2025〕102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8-410100-04-01-437446,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东三环跨金水东路至郑州东站新增匝道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25-GC-0759 

    2.3建设地点:郑州市。

    2.4项目概况:东三环跨金水东路至郑州东站新增匝道工程,位于郑州东站高铁枢纽区,项目范围主要包含新增匝道、七里河北路(东三环辅道-圃田西路)道路工程以及因匝道建设引起的东三环地面辅道的调整。其中新增匝道为五条,自东向西分别为匝道 A、匝道 B、匝道 C、匝道 D、匝道E。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含测量及所需的控制点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其中包含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施工图造价文件)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上述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揽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投标时提供2022年、2023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5.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2%80%9C%E4%BF%A1%E7%94%A8%E5%85%AC%E7%A4%BA%E2%80%9D%EF%BC%8D%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F%BC%8D%E8%B7%B3%E8%BD%AC%E8%87%B3%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5%BD%95%E5%85%A5%E6%AD%A3%E7%A1%AE%E7%9A%8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8F%8A%E7%BB%9F%E4%B8%80%E7%A4%BE%E4%BC%9A%E4%BF%A1%E7%94%A8%E4%BB%A3%E7%A0%81%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3%80%81%E5%BD%95%E5%85%A5%E6%AD%A3%E7%A1%AE%E7%9A%84%E5%90%8D%E7%A7%B0%E5%8F%8A%E8%BA%AB%E4%BB%BD%E8%AF%81%E5%8F%B7%E7%A0%81%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6%9F%A5%E8%AF%A2%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F%BC%8C%E5%B9%B6%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8C%E6%9C%89%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8%A2%AB%E5%8F%96%E6%B6%88%E6%8A%95%E6%A0%87%E8%B5%84%E6%A0%BC%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6%8F%90%E4%BE%9B%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9%93%E5%8D%B0%E9%A1%B5%EF%BC%8C%E6%89%93%E5%8D%B0%E9%A1%B5%E9%9C%80%E5%8C%85%E6%8B%AC%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4%B8%BA%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5%90%8E%E8%87%B3%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9%E3%80%82%3C/p%3E%3Cp%3E

    3.5.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5.3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

    3.6.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3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多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6.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1015日至20251104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EF%BC%89%EF%BC%8C%E5%8F%8A%E6%97%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F%BC%8C%E5%B9%B6%E5%AE%8C%E5%96%84%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5%BA%93%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3C/p%3E%3Cp%3E

    5.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0509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6.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6.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6.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  https://***/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1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371-67188991

    传  真:无

    电子邮件:szzxhtzj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熙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洛河路交叉口巨正大厦A座2206室

    联系人: 刘志伟、杜花蕊

    联系方式:0371-63288218

    传  真:无

    电子邮件:xichunzixun@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电子邮件:sjwgcztbjgc@163.com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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