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孙聚寨乡人民政府睢县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太和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一刀刘村新型材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丘中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睢县孙聚寨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睢县孙聚寨乡人民政府睢县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太和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一刀刘村新型材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并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睢县财采磋-2025-58 ;招标编号:SXJY-CG-2025-041 。
2、项目名称:睢县孙聚寨乡人民政府睢县2025年孙聚寨乡孙西村、太和村保鲜库项目(含设备)及一刀刘村新型材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94944.35 元。
最高限价:1494944.35 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工程地点:睢县境内。
5.4 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10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 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4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